广西钦州市2021年引进和培育领军型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是广西北部湾临海核心工业区,辖区内有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等国家级开放开发平台。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团队在钦州创新创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就2021年引进和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在钦州注册企业或有意向在钦州注册企业的人才团队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钦州创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带头人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学科、技术领域内,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或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遵纪守法,无知识产权争议或经济纠纷。
2.主要带头人担任其团队在钦州创办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长,且持有30%以上股份。
3.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须全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至少3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全职就职于本团队在钦州创办的企业。
(二)人才团队创办(拟办)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在钦州,有清晰的商业模式,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2.符合钦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属于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港航物流、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海洋经济、新能源、生态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可优先支持。
3.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项目基础稳固,已完成前期开发,进入中试或样机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扶持政策
评审通过后,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及其创办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确定为资助对象后,市财政给予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50万元。
(二)人才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往后3年内,所创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超过1000万元的,市财政按10%的比例给予人才创新创业奖励,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人才创新创业场地支持。根据人才团队及企业的发展需要,优先在相关产业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落户的企业安排创业场地,可享受场地现有的优惠政策。
(四)人才团队个人扶持。受资助的团队成员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生活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此外,还可享受周转住房、落户、子女入托入学、随迁配偶就业安置、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后续跟踪扶持。结合企业发展及其贡献,整合部门资源多渠道加以扶持。同等条件下,在科技专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给予倾斜;符合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可享受相应的扶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钦州市2021年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
有意申报的人才团队请如实填写和提供以下申报材料:①《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见附件);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的身份证件、工作经历、相关业绩材料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它个人水平与能力的佐证材料;③可以证明申报团队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④其它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等,合成PDF格式,同时发送至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子邮箱:qzrsd96@126.com,电话:0777-3688396)、钦州市科学技术局引智科(电子邮箱:qzkjjyzk@126.com,电话:0777-3523858)。
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审,择优给予资助支持。未在钦州注册企业的申报团队,如评审通过后,在获得资助资金之前需具备本公告第一点(一)和(二)创办企业的条件。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钦州创新创业!
如有咨询,可致电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7-3688160。
附件:1. 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
2. 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中共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详细信息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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